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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

南非概况及投资主要关注事项 居民企业

发布时间:2024-04-25 11:23:04

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,即为南非居民企业:

(1)在南非组建、创办或成立;

(2)实际管理机构在南非。

通常,所有在南非经营业务的企业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,包括私营企 业、上市公司、信托和集合投资项目。但是,对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和个

人服务提供商有特殊规定。

企业满足以下条件的即为小型企业:

(1)企业的股东、封闭式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成员在纳税年度内必须一

直是自然人;

(2)股东或成员不能再拥有其他公司的股票或股权;

(3)企业在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不超过 2000 万兰特;

(4)来源于投资的所得不超过所有所得(不包括资本化的)和资本利

得的 20%;

(5)企业不能是“个人服务提供商”。

个人服务提供商包括在会计、精算学、建筑、拍卖、审计、经纪、教 育、工程、娱乐、健康、信息技术、新闻、法律、管理、表演、艺术、房 地产、研究、秘书服务、体育、估价或兽医学等广泛领域提供服务的信托

和公司。

在南非,合伙企业不是法律实体,合伙人按照各自的纳税身份(即公

司、个人、信托等)和各自的利润份额纳税。

外国混合实体(例如有限责任合伙企业),满足以下条件则被视为南

非合伙企业:

(1)在实体创办或成立的国家,被视为财务透明;

(2)该实体是根据外国法律创办或成立的合伙企业、协会或团体。该

规则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纳税年度起有效。